深圳市金源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驻华大使馆认证 , 驻华领事馆认证 , 贸促会认证 , 香港商会认证
PANAMA使馆公证认证Tot nu 生产许可证

菲律宾使馆公证认证Tot nu 生产许可证

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如果因贸易要求等原因需要获得超过一正两副的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应该如何处理?


一份原产地证书包括一个正本三个副本。通常情况下,对于认证完毕的一正三副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应将其中的一正两副交申领企业,其中一份副本和申领企业提交的商业发票和箱单等佐证材料一并装订存档,并保存两年备查。


但是,如果因为贸易等的需求,申领企业需要的原产地证书超过三份,应根据不同情分别处理:A、如果需要一正三副,签证机构可以留存该份原产地证书的复印件,将证书本身所有的一正三副全部交由申领企业。B、如果需要的正本和副本总和在四份以内,但是正本要求数量多于一份,签证机构可以根据申领人要求的份数,用另外编号的空白格式打印,在新的空白格式上套打所需证书编号,并将新格式上的编号用“xxxxxxxxx”覆盖。副本数量超过三个的,则用上述办法,在新的空白格式的副本打印。






有企业反映在网上签证时,系统不区分是否含有进口成份,只要是《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一律要填写含进口成份加工工序,给操作带来一些不便,那么系统为何要如此设置?

《清单》中的产品,包括含有进口成分和不含进口成分两部分内容,程序是无法分辨公司的申报是否包含进口成分。因此,为了严格审查,避免公司虚报,凡是《清单》内的产品,无论是否包含进口成份,都必须申报产品成分组成、加工工序等信息。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可以为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留下必要的电子数据资料。





企业在申办原产地证时,第七栏哪些内容可以填写,哪些不可以?

原产地证明书第七栏填打内容,原则上以企业提供的商业发票为准。但需特别注意的是第七栏不能出现如下内容:


(1)不能出现该产品的单价以及总价;


(2)不能出现与产地证第八栏不同的海关编码;


(3)不能出现该产品中某一部分部件为他国原产的描述;


(4)货物描述中声明不能出现该产品是属于某双边或地区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产品,否则需申请优惠性的原产地证,而不是一般原产地证;


(5)不能出现该产品符合某国某行业标准等内容,(因为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是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对国外的行业标准无从判定);


(6)不能出现歧视性条款。



原产地证申请应在货物发运后的三个月之内,遗失补发应在货物出运后的6个月之内,但是如果企业因为特殊原因超过了该期限没有申办原产地证书,应该怎么办?

如果超过了原产地申请期限,企业可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DECLARATION OF ORIGIN)后到贸促会进行国际商事证明书的认证。



发布时间:2024-11-18
展开全文
拨打电话 QQ咨询 发送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