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或者CFS领事双认证的出单流程
领事馆认证的作用:
(一)|通过领事馆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
(二)|通过领事馆认证,可以使被认证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贸易主管部门|海关|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
(三)|通过领事馆认证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使馆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统计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限制进口|反倾销等)。而且通过领事馆认证可以防止商人的伪造诈骗|弄虚作假和逃税行为。
(四)|由于领事馆认证费用较高,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也可以达到变相限制进口的目的。同时,通过领事馆认证收取认证费用,也可以增加使领馆的收入。
欧盟自由销售证书,又称为出口销售证明,英文名称为Free Sale Certificate,简称为FSC或者CFS。
自由销售证明对于产品出口是一种证明性文件,部分地区和国家,特别是南美洲国家对此强制性的要求。
通常需要的国家包括埃及、乌拉圭、委内瑞拉、沙特、土耳其、巴西、阿根廷、哈萨克斯坦、泰国、印度、尼日尼亚等。
自由销售证明从颁发机构来看可以分为三类:
1. 贸促会/商会出具(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2. 国家主管当局出具,例如卫生部、药监局、商检局等;
3. 国外主管当局出具给当地的授权代表,如英国的药监局。
1)药监局出具的自由销售证:
内容包括了: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制造商名字、制造商地址、贸易商名字、贸易商地址。
证明产品满足中国国家标准,已经注册,出口不受限制。
2)商会出具的自由销售证需要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卫生许可证(或者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部门出具的,例如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一份;
由工厂或公司出具的需要认证的英文(或中英文)证明书正本一式两份(盖中英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