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要印尼使馆认证(有必要做么?)
如果是国外客人要求就一定要做。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馆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的过程就目前程序来说,跨国使用的文书一般需要三个环节层层认证,才可以发生域外法律效力。
(一)|公证|认证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认证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馆机构办理领事馆认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性。
(三)|领事馆认证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馆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
什么是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与生活中常见的“产品质量认证”或“认证许可”不同,我们这里所讲的领事馆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
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
其目的就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
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因此,形象地说,人出国要办理签证,而文书出国就要办理领事馆认证了。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
、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
对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外,在货物报关离境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都属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这里的离境是指货物离开海关管辖境内,货物运往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等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也应视为离境。
未出口的货物、走私出口的货物以及不能提供出口证明的货物不能退税。
二、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特殊货物
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特殊货物一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没有直接出口,但了终为境外所消费的货物,如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耗用的货物;二是虽在境内消费,但出于公平或对等原则的考虑视同出口的货物。
如在国际招标中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由于境外中标产品进口时免征进口税收,为维护公平竞争,视同出口产品。
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特殊货物主要包括: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3.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4.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国产物品;
5.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这一政策随着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而逐步取消);
6.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中国产物品;
7.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和蒸汽;
8.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9.利用中国ZF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10.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ZF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11.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货物;
12.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
13.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
14.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并销售给国外航空公司的航空食品;
15.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出口的货物;
16.进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国内货物;
17.进入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货物;
18.经保税区仓储的出口货物;
19.保税区(不包括保税物流园区)内企业在区内出口的货物;
20.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
21.出口企业出口的自用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