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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华大使馆认证 , 驻华领事馆认证 , 贸促会认证 , 香港商会认证
决议印尼使馆认证(开曼群岛企业)

决议印尼使馆认证(开曼群岛企业)


办理大使馆认证需要提交哪些单证和文件?


1|用于通关结汇及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商业单证和证明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发票|价格单|规格证明| 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报关单|合同|授权书|协议|声明|保险单等;


2|其他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大使馆认证的文件,如公司资质证书:执照|章程|董事会决议等等。


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认证?


同一货物的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理领事馆认证,是由文书使用国决定的。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对有关票据的副本办理领事馆认证,则应按对方的要求办理。在办理领事馆认证前,有关票据的副本上也应加盖出证机关的印章。


 注意使馆认证对文种的规定及时间:

不同的国`家对办理使领馆认证的文种也有不同的要求,如向利比亚|科威特两国申请使领馆认证时须附阿`拉`伯文的有关单据,向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乌拉圭|玻利维亚申请使领馆认证时则必须附西班牙文译文等。土耳其|泰国|菲律宾需认证一式两份;俄罗斯|美国等公证书需附译文与原文相符证词,且有时使馆公布的认证时间不稳定多预留时间,以免产生其它不必要的费用,如:滞港费用等等。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馆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馆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馆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馆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对领事馆认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申请人和已经领事馆认证的文书内容的利害关系人,对领事馆认证机构出具的领事馆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该领事馆认证书的领事馆认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领事馆认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对于领事馆认证书的编号|证词|出证日期等内容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馆认证盖章?


领事馆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馆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然后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领事馆认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通过领事馆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从而向境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境外的使用效力。


(2)通过领事馆认证,可以使被认证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贸易主管部门|海关|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确保出口贸易各项程序(如报盘|申请进口许可|出口结汇)的顺利进行。但是,由于领事馆认证并没有确认和证实单据文件上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所以进口国相关机构仍然可以对单据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以确认能否被进口国所接受。如果经进口国审核,单据文件内容不真实,尽管该单据文件经过领事馆认证,仍可能被拒绝接受。


(3)通过领事馆认证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使馆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统计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限制进口|反倾销等)。而且通过领事馆认证可以防止商人的伪造诈骗|弄虚作假和逃税行为。


(4)由于领事馆认证费用较高,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也可以达到变相限制进口的目的。同时,通过领事馆认证收取认证费用,也可以增加使领馆的收入。

您的文书拟送香港特区使用如何办理确认手续:送往香港特区使用的涉外公证书需在外交部领事馆司办理确认手续,而不是办理领事馆认证。这一点请您一定要记住。


有哪些种类的文书可办理国内领事馆认证:


民事类涉外公证书主要包括: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委托书公证|学历公证或职业资格公证等等。


商业类文书(如经济类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主要包括:合同公证|原产地证明|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INV等等。


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认证。


商业单据认证是贸促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经贸经营权的企业以及检验机构|保险公司|外运公司等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于出口结汇的商业单据进行认证。


由贸促会认证的商业单据包括商业INV|提单|商业数量及重量证明|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装箱单|检验类证明(由具备出证资格的是检验鉴定机构所出具)|屠宰证|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及其他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使馆认证?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馆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使馆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官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馆认证。


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使馆认证。


可申请大使馆认证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认证)认证 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 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使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馆认证对有关文书的要求:


(一)不同国`家对送往该国使用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或单据有不同要求,当您在向涉外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书的申请时,应先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公证机构准确出证。


(二)各个国`家对各种公证书的时效有不同的规定,如意大利要求结婚公证书有效期为3个月,阿根廷要求未刑公证书2个月有效,奥地利要求未刑公证书1个月有效,等等。鉴此,请您根据有关要求和需要及时办理领事馆认证,并在办理后尽快使用。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较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公司简介智利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准备好认证的资料,同时以现金|转帐|支票的形式预交认证费;


2快递需认证的单证和文件至我们办理;我们送到各驻华使馆认证;


3证书返回后,通知企业领取或递送已认证的单证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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