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出口销售证明书泰国使馆认证浙江公司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领事馆工作进入全`面发展新时期。包括领事馆认证在内的各项领事馆工作在整体外交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越来越被老百姓所熟知。
什么是使领馆认证与公证,使领馆认证与生活中常见的“产品质量认证”或“认证许可”不同,我们这里所讲的使领馆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其目的就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因此,形象地说,人出国要办理签证,而文书出国就要办理使领馆认证了。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使领馆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使领馆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馆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
注意香港领事馆认证公证对文种的规定及时间:
不同的国`家对办理使领馆认证的文种也有不同的要求,如向利比亚|科威特两国申请使领馆认证时须附阿`拉`伯文的有关单据,向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乌拉圭|玻利维亚申请使领馆认证时则必须附西班牙文译文等。土耳其|泰国|菲律宾需认证一式两份;俄罗斯|美国等公证书需附译文与原文相符证词,且有时使馆公布的认证时间不稳定多预留时间,以免产生其它不必要的费用,如:滞港费用等等。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馆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