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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书菲律宾越南使馆签章

发布:2022-02-17 13:06,更新:2024-11-21 12:02

许可证书菲律宾越南使馆签章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馆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的过程就目前程序来说,跨国使用的文书一般需要三个环节层层认证,才可以发生域外法律效力。


(一)|公证|认证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认证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馆机构办理领事馆认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性。


(三)|领事馆认证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馆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领事馆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中国贸促会或公证处|外交部及使|领馆认证三个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馆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什么是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与生活中常见的“产品质量认证”或“认证许可”不同,我们这里所讲的领事馆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其目的就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因此,形象地说,人出国要办理签证,而文书出国就要办理领事馆认证了。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对于不符合使馆规定或提交材料不完备的文件,应如何计算认证时间?


申请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补送文件,以补齐文件送交贸促会的日期为准。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领事馆认证?


答: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应信用证和进口商的要求或根据进口国的法律和习惯,需要办理领事馆认证。


何时办理领事馆认证为宜?


答:领事馆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我国公正|认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认证|我国外交机构的认证及使|领馆认证三个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馆的要求各不相同,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改革开放前,我企业和公民出国很少,办理领事馆认证业务也极有限。随着我改革开放的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企业和公民不断走出国门,赴境外进行经贸|文化|科技交流活动或在国外学习|生活。当您出国时,除了要办理护照和签证,有时还需要根据有关国`家的要求办理相关涉外公证文书的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看似陌生,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却会经常遇到。比如说,当您到国外工作时,常常需要向对方国`家的有关部门提供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把子女送到国外学习|进修时,时常会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家庭收入证明公证或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的企业要在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常需根据对方国`家的要求,提供合同公证|法人授权书公证|招投标公证|商业票据等经济类涉外公证书和证明;还有,国外的合作伙伴向您提供国外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书时,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需由我驻外使领馆对国外出具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等等。


这时,领事馆认证就会来到您身边,帮您解决一系列问题,使您顺利地出国和在国外正常学习|生活与工作,更好地开展好各项经贸活动。

领事馆认证的费用


1.一般情况下,办理领事馆认证所发生的费用由我司先行垫付,待认证文件寄回,再据实结算。对于有不良记录(结算不及时等)的合作伙伴,则应预交办理费用。


2.已送进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文件或单据,申请单位发现错误要求退回的,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撤单申请,贸促会可以帮助及时追回,但其已发生的费用,申请单位必须承担。


3.由于各个国`家使领馆的规定|收费及注意事项时有调整,所以办理领事馆认证的费用不是一成不变的。

申办领事馆认证程序

  第步:办理符合领事馆认证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


  第二步: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


  第三步: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馆认证。 


  目前,日本等少数祖国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馆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馆认证。但如上述祖国的有关主管机关要求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馆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对中国境内拟送往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文书因涉及内容不同而具有有效期限制,如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健康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领事馆认证的有效期亦与此相应。同时,有的祖国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馆认证申请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也有特殊要求,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为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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