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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协议贸促会加签使馆认证菲律宾

发布:2022-07-20 11:55,更新:2024-11-21 12:02

经销协议贸促会加签使馆认证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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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华领事馆认证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下: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等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刚果共和国--提供二份复印件;阿联酋提供一份(产地证)复印件|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领事馆认证的费用


1.一般情况下,办理领事馆认证所发生的费用由我司先行垫付,待认证文件寄回,再据实结算。对于有不良记录(结算不及时等)的合作伙伴,则应预交办理费用。


2.已送进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文件或单据,申请单位发现错误要求退回的,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撤单申请,贸促会可以帮助及时追回,但其已发生的费用,申请单位必须承担。


3.由于各个国`家使领馆的规定|收费及注意事项时有调整,所以办理领事馆认证的费用不是一成不变的。



领事馆认证是指领事馆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祖国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馆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我国国内领事馆认证机构,是指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我国国外领事馆认证机构,是指驻外使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申办领事馆认证程序

  第步:办理符合领事馆认证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


  第二步: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


  第三步: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馆认证。 


  目前,日本等少数祖国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馆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馆认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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