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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印尼使馆认证协议和章程

发布:2022-08-29 11:44,更新:2024-11-21 12:02

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印尼使馆认证协议和章程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答: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机构申请原产地证、Invoice、装箱单等,或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上述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需办-理领事认证。反之,外国有关文书在送我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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