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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生产许可证巴拿马和阿联酋大使馆认证

更新时间:2024-11-30 12:02:00
价格:¥305/件
品脾:大使馆认证
产地:北京和上海
作用:国外清关和备书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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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执照生产许可证巴拿马和阿联酋大使馆认证

哪些国`家和地区需要办理大香港领事馆认证公证(领事馆馆认证)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馆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


巴拿马-香港.jpg


可以说领事馆认证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馆司的认证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认证手续。有了领事馆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领事馆认证(Embassy certification)

:是指外交|领事馆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领事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香港领事馆认证公证主要包括民事认证和商业认证;民事认证: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认证:如产地证明|形式Invioce|提单|保险单等。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馆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馆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外国驻华使馆对办理领事馆认证的文书有何要求?


(一)不同国`家对送往该国使用的文书有不同要求,当您向涉外公证机构或其他出文机构申办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时,应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上述机构准确出证。


(二)各个国`家对各种公证书的时效有不同的规定,如意大利要求结婚公证书有效期为3个月,荷兰要求所有公证书有效期为6个月,奥地利要求未受刑事处分有效期为1个月等等。鉴此,请您根据有关要求和需要及时办理领事馆认证,并在办理后尽快使用。


(三)如您需要了解各国对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可与司客服联系咨询。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馆认证盖章?


领事馆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馆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然后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领事馆认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通过领事馆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从而向境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境外的使用效力。


(2)通过领事馆认证,可以使被认证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贸易主管部门|海关|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确保出口贸易各项程序(如报盘|申请进口许可|出口结汇)的顺利进行。但是,由于领事馆认证并没有确认和证实单据文件上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所以进口国相关机构仍然可以对单据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以确认能否被进口国所接受。如果经进口国审核,单据文件内容不真实,尽管该单据文件经过领事馆认证,仍可能被拒绝接受。


(3)通过领事馆认证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使馆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统计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限制进口|反倾销等)。而且通过领事馆认证可以防止商人的伪造诈骗|弄虚作假和逃税行为。


(4)由于领事馆认证费用较高,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也可以达到变相限制进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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