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企业章程大使馆盖章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使馆认证?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馆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使馆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官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馆认证。
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使馆认证。
可申请大使馆认证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认证)认证 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 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使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准备好认证的资料,同时以现金|转帐|支票的形式预交认证费;
2快递需认证的单证和文件至我们办理;我们送到各驻华使馆认证;
3证书返回后,通知企业领取或递送已认证的单证和文件。
什么是出口退税?
答:出口退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2、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范围有哪些?
答:《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有哪些?
答: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大致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小额边境贸易,境外带料加工贸易,寄售代销贸易等。
4、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有哪些?
答:目前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具体有下列几类:
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第二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
第三类是外商投资企业。
第四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