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馆认证流程:
第`1步
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第`2步
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馆司,由领事馆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馆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第`3步
文件由外交部领事馆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馆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使馆双认证)
第`4步
使馆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认证返还给客户。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馆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上期结转尚未抵扣完的免抵退税抵减额。
“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当期审核通过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核销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某手册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总值×出口货物退税率—该手册累计已出具“免税证明”上免抵退税抵减额。
某手册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总值=该手册审核通过的直接出口总值×实际分配率。
实际分配率=(实际申报进口总值-剩余边角余料金额-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金额-其他减少进口料件金额)/(直接申报出口发票总值+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金额+剩余残次成品金额+其他减少出口成品金额)×实际进口总值包括原材料调拨、进料退货、进料转内销等用红字冲减的部分。
“视同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代理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免税原材料退税率+钢材以产顶进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国产棉金额×退税率+其他视同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