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领事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双认证
生产许可证需要副本一份
需要有营业执照一份
需要10个工作日出单
领事馆认证的概念: 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领事馆认证,又称“使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的历史沿革:领事馆认证制度是随着国际商业往来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对外交往和文书流通方面具有的作用。 50年代初,阿`拉`伯国`家联盟决定对以色列进行经济制裁,并同时抵`制与以色列有经贸业务往来的外国企业。为此,阿`拉`伯国`家对向其出口的货物所涉及的单据,要求有阿`拉`伯国`家驻该国的使(领)馆予以领事馆认证,主要是证明出口商品与以色列无关。从此,领事馆认证业务得以在我国开展。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一些南美国`家和部分欧洲国`家对我国向其出口贸易也相继实施了领事馆认证制度。目前,世界上还有个别国`家还未与我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但是民间的商业往来仍很频繁。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一些国`家还单方面免除了中国境内文件送往该国使用的领事馆认证,这些国`家有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他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部|领事馆机构加以认证这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同时,领事馆认证不仅仅是一种国际惯例,而且在不少国`家中是以法律的形式来加以规定的。更为重要的是领事馆职能的一个体现,它不仅涉及到贸易问题,还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756为突破国外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司为广大出口企业便捷办理领事馆认证,免去烦锁中转流程,一手操作;帮助出口企业办理“使馆|领事馆馆认证”,以使货物顺利出口。为大家带来快速,简便,贴心的服务。
因领事馆认证的时间一般较长,为了不影响国外客人清关,尽快安排资料操作。在认证问题上拿不准主意时,要多与客人沟通,因为客人比我们更熟悉他们本国海关的规定。
领事馆认证,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认证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活动。
领事馆认证既是外交领事馆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馆认证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可以吗?
这是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
不可以。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馆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的过程就目前程序来说,跨国使用的文书一般需要三个环节层层认证,才可以发生域外法律效力。
(一)|公证|认证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认证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馆机构办理领事馆认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性。
(三)|领事馆认证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馆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领事馆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中国贸促会或公证处|外交部及使|领馆认证三个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馆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种类;企业提交认证的外贸单据应属于单据认证业务范围,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清晰|准确, 应连同原产地证明书一起申办, 同时并提供有关依据,如信用证|报关单|合同等相关依据。
通常需要贸促会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如下:
1.商业INV(企业须提供报关单原件。如暂时无法取得报关单原件,须提供报关单预录联, 并向贸促会出具保函)
2.装箱单
3.提单
4.船公司证明
5.运费发票
6.保险公司出具的商业保险单据
7.清`真屠宰证明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领事馆工作进入全`面发展新时期。包括领事馆认证在内的各项领事馆工作在整体外交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越来越被老百姓所熟知。
什么是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与生活中常见的“产品质量认证”或“认证许可”不同,我们这里所讲的领事馆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
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
其目的就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
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因此,形象地说,人出国要办理签证,而文书出国就要办理领事馆认证了。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对于不符合使馆规定或提交材料不完备的文件,应如何计算认证时间?
申请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补送文件,以补齐文件送交贸促会的日期为准。
如何向贸促总会申请催办相关使馆的领事馆认证?
首先应填写“催办申请”标准格式后传真我会,我会再以书面形式与公司提交的“催办函”同时递交外交部申请办理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