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巴拿马使馆认证领事认证TUV证书
哥斯达黎加巴拿马使馆认证领事认证TUV证书
申办领事馆认证程序
第步:办理符合领事馆认证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
第二步: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
第三步: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馆认证。
目前,日本等少数祖国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馆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馆认证。但如上述祖国的有关主管机关要求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馆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对中国境内拟送往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文书因涉及内容不同而具有有效期限制,如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健康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领事馆认证的有效期亦与此相应。同时,有的祖国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馆认证申请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也有特殊要求,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为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什么是双认证?
所谓“双认证”是指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
什么是单认证?
所谓“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只需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
绝大多数祖国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祖国的外交或领事馆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会导致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确定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领馆的领事馆认证,而不办理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
不可以。外国驻华使领馆只能确认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而不直接确认公证机构或其他证明机构的印章和签字。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领馆的领事馆认证,而不办理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
不可以。
申办领事馆认证程序
第ONE步:办理符合领事馆认证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
第二步: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
第三步: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
什么样的文书不能办理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是外交或领事馆机构以祖国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申请领事馆认证的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事馆认证机构不予办理:(一)文书的印鉴|签名不属实的;(二)文书的印鉴|签名未进行备案,或者与备案不相符的;(三)文书的印鉴|签名|装订|时效等不符合出文机构|用文机构规定和要求的;(四)可能损害中国祖国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五)领事馆认证机构认为不应办理的其他情形。
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领事馆认证吗?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馆认证。
目前,日本等少数祖国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馆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馆认证。但如上述祖国的有关主管机关要求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馆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哪些文书需在外交部领事馆司办理领事馆认证?
拟送往国外使用的|在地方外办认证范围之外的文书,由外交部领事馆司负责办理。
什么有些祖国要求文书一式两(多)份?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等国驻华使馆规定,对申办领事馆认证的文书需要留存归档,且存档的文书也要经过外交部领事馆司办理领事馆认证。所以,向上述驻华使馆申办领事馆认证时,应按其要求准备一式两(多)份的文书(均为原件),并办理外交部领事馆司的领事馆认证。
是否可以申办一式多份文书的领事馆认证?
可以。当事人可根据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相应份数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均为原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馆认证。
办理领事馆认证用的文书为何必须附相关译文?
因办理领事馆认证的文书是要送国外使用的,因此在办理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时,须附上文书使用国要求语种的译文。
企业向伊斯兰祖国出口清真肉类有何特殊要求?
向伊斯兰祖国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上述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贸促会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印章或经公证后方可办理领事馆认证。
企业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办理领事馆认证?
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理领事馆认证,是由文书使用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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