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越南泰国菲律宾印尼使馆加签(医疗行业)
投标文件越南泰国菲律宾印尼使馆加签(医疗行业)
领事馆认证的费用
1.一般情况下,办理领事馆认证所发生的费用由我司先行垫付,待认证文件寄回,再据实结算。对于有不良记录(结算不及时等)的合作伙伴,则应预交办理费用。
2.已送进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文件或单据,申请单位发现错误要求退回的,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撤单申请,贸促会可以帮助及时追回,但其已发生的费用,申请单位必须承担。
3.由于各个国`家使领馆的规定|收费及注意事项时有调整,所以办理领事馆认证的费用不是一成不变的。
申办领事馆认证程序
第步:办理符合领事馆认证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
第二步: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
第三步: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馆认证。
目前,日本等少数祖国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馆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馆认证。
什么样的文书不能办理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是外交或领事馆机构以祖国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申请领事馆认证的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事馆认证机构不予办理:(一)文书的印鉴|签名不属实的;(二)文书的印鉴|签名未进行备案,或者与备案不相符的;(三)文书的印鉴|签名|装订|时效等不符合出文机构|用文机构规定和要求的;(四)可能损害中国祖国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五)领事馆认证机构认为不应办理的其他情形。
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领事馆认证吗?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馆认证。
目前,日本等少数祖国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馆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馆认证。但如上述祖国的有关主管机关要求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馆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哪些文书需在外交部领事馆司办理领事馆认证?
拟送往国外使用的|在地方外办认证范围之外的文书,由外交部领事馆司负责办理。
申办领事馆认证须知申办程序
(以下仅为一般介绍,请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登陆相关驻外使领馆网站查询,或径向领事馆窗口详细咨 询。)
(一)有关文书在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前,一般应先由所在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二)申请人向所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馆认证的机构申办所在国领事馆认证;
(三)申请人根据所在领区向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馆(领事馆馆)申办领事馆认证。
提交材料
(一)当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五)申请领事馆认证的文书;
(六)领事馆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其他免签类型包括什么?
(一)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者。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5年多次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相一致的有效护照,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多次进入中国境内,每次停留时间为60天至90天不等。
(二)持与中国建交祖国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天,可免办签证。上述团组赴汕头旅游,如直接从汕头出境,活动范围不超出汕头行政区域的,亦适用上述政策。
(三)下列祖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经中国祖国旅游局批准在海南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5人以上含5人)到海南省旅行,且停留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美国|马来西亚|泰国|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瑞士|瑞典|西班牙|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新加坡。其中,韩国|德国|俄罗斯三国团组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可停留21天。
(四)新加坡|文莱|日本三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前来中国大陆旅游|经商|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者,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时,可免办签证。
(五)自2015年5月28日起,东盟10国(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文莱|菲律宾)旅游团(2人及以上),由广西桂林市旅游主管部门资质审定的旅游社组织接待,从桂林机场口岸整团入出境,可免办签证在桂林市行政区停留不超过6日。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A座1708
- 邮编:518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经理:刘海都
- 手机:13715150281
- 传真:13715150281
- QQ:2609154911
- Email:26091549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