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和越南大使馆认证(FSC和TUV)
智利和越南大使馆认证(FSC和TUV)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馆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的过程就目前程序来说,跨国使用的文书一般需要三个环节层层认证,才可以发生域外法律效力。
(一)|公证|认证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认证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馆机构办理领事馆认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性。
(三)|领事馆认证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馆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领事馆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中国贸促会或公证处|外交部及使|领馆认证三个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馆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种类;企业提交认证的外贸单据应属于单据认证业务范围,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清晰|准确, 应连同原产地证明书一起申办, 同时并提供有关依据,如信用证|报关单|合同等相关依据。
提单和FCR的可转让性不同。依据相关规定,除记名提单外,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均可转让,可转让性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通过提交 单证 来获得货物所有权,而不论此时的提单持有人是否是和货物托运人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
FCR与提单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货物并不依赖FCR的转递,原因在于FCR不具有可转让性,FCR是不可转让的 单证 ,货物只能交给FCR记名的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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