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A土耳其领事合法化(境外公司)
POA土耳其领事合法化(境外公司)
为什么要办理使馆认证?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出于保护本国市场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要求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需经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才能在进口国办理通关结汇手续。使领馆认证不仅仅是一种惯例,而且在不少国`家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的。经过认证的单据和文件具有域外使用的法律效力,为使用国有关当局所承认。
一|领事馆认证的定义
领事馆认证是领事馆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二|领事馆认证的目的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领事馆实践,领事馆认证的目的是使我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国领事馆认证发展
领事馆认证是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领事馆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
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采用三种常用的贸易术语成交,卖方负责出口货物通关申报,买方负责进口货物通关申报。换言之,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通关申报。
一.报关单位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直译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
出口货物发货人一般是有效合同的卖方或发票出票人,如果使用on behalf of,在其后填写转口商名称,则表示出口货物发货人只是转口商的代理,或仅仅代表转口商,这就意味着有效合同的实际卖方或发票的实际出票人是转口商,而转口商又是在中国境外登记注册的主体。
因此这种填写方式会显示该批出口货物实际所有权人并非中国法人,造成出口货物所有权的实际变更,从而误解出口货物发货人的真实所在国(地区)。这就使原产地证书无法实际体现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的功能,也就使货物进口国不能真正实行有差别的数量控制来进行贸易管理,同时使进口国消费者容易混淆货物的真实原产地。
Q:做CO的时候要双抬头那什么时候用该用VIA ,什么时候用O/B ?
A:比如你们公司没有在贸促会或者商检局注册,就需要找国内其他公司代你们做,这样做时,CO的shipper一栏写代理公司名称OB你们公司,境外公司类同。
另外,VIA后面可以显示境外公司或境内公司,O/B后面只能显示境内公司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A座1708
- 邮编:518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经理:刘海都
- 手机:13715150281
- 传真:13715150281
- QQ:2609154911
- Email:26091549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