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口销售证明书领事馆认证常州
更新时间:2024-12-22 12:02:00
价格:¥305/件
品脾:大使馆认证
产地:北京和上海
作用:国外清关和备书用途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13715150281
联系人:刘海都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菲律宾出口销售证明书大使馆认证和田
越南分析报告大使馆认证镇江
越南出口销售证明书领事馆认证常州
墨西哥分析报告大使馆认证德宏
菲律宾农药注册证领事馆认证铜陵
菲律宾农药ICAMA领事馆认证阿拉善盟
领事馆认证是指领事馆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祖国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馆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我国国内领事馆认证机构,是指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我国国外领事馆认证机构,是指驻外使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申办领事馆认证程序
第步:办理符合领事馆认证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
第二步: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
第三步: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馆认证。
目前,日本等少数祖国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馆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馆认证。但如上述祖国的有关主管机关要求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馆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馆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馆认证。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A座1708
- 邮编:518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经理:刘海都
- 手机:13715150281
- 传真:13715150281
- QQ:2609154911
- Email:2609154911@qq.com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