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715150281

GMP出口销售证明书印尼领事双认证

更新时间:2024-11-09 12:02:00
价格:¥305/件
品脾:大使馆认证
产地:北京和上海
作用:国外清关和备书用途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13715150281
联系人:刘海都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GMP出口销售证明书印尼领事双认证



自由销售证书叙利亚使馆加签

驻华领事馆认证收费办法:


1|产地证|CI|价格单|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CI按总金额收费的有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使馆,其余使馆按份收费。


2|部分驻华使馆不收认证:如希腊|马尔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纳及坦桑尼亚等。


3|已由中国贸促会送交外交部的认证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认证费,重认重交费。


驻华领事馆认证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越南|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下: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等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刚果共和国--提供二份复印件;阿联酋提供一份(产地证)复印件|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领事馆认证,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认证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活动。


领事馆认证既是外交领事馆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馆认证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馆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馆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馆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馆认证盖章?


领事馆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馆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然后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A座1708
  • 邮编:518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经理:刘海都
  • 手机:13715150281
  • 传真:13715150281
  • QQ:2609154911
  • Email:2609154911@qq.com
产品分类